在环论中,商环(或称剩余类环)是环对一个理想的商结构。
定义
设 为一环, 为一双边理想。定义下述等价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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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 为其等价类的集合,其中的元素记作 ,其中 是该元素在 上任一代表元。我们可以在 上定义环结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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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运算是明确定义的(在第二式中须用到 是双边理想)。集合 配合上述运算称作 对 的商环。根据定义,商映射 是满的环同态, 为此同态的核。
如果 含单位元 ,则 是 的单位元。
注:若条件弱化为 是左(或右)理想,上述两式仍可赋予集合 左(或右) -模结构。
例子
- 最平凡的例子是 ,此时分别得到 。
- 取 ,商环 可视为模运算的代数框架,其中的元素即模 的剩余类。
- 商环是构造代数扩张的主要工具。例如取实系数多项式环 , ,则商环 与复数域 同构(考虑映射 )。一般而言,设 为一个域, 为 上的不可约多项式,则商环 的意义在于抽象地在 上加进 的一个根。
性质
商环由下述泛性质唯一决定(至多差一个同构):
- 设 为商同态;对任何环同态 ,若 ,则存在唯一的同态 ,使得 。
事实上,若更设 ,则 是单射。准此, 的同态像无非是 的商环。
理想的性质常与其商环相关,例如当 是交换含幺环时, 是素理想(或极大理想)当且仅当 是整环(或域); 中包含 的理想一一对应于 中的所有理想,此对应由商映射的逆像给出。
文献